樱桃

西安市民摘完樱桃,出来却要收进园费,

发布时间:2024/8/12 12:18:01   点击数:

都说交易透明,可在近日,陕西西安白鹿原景区的樱桃园,就发生了一出消费欺诈的闹剧。几位西安市民满心欢喜地去摘樱桃,却遇上了强迫性质的二次消费,还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为首的男子得知情况当场和樱桃园老板理论起来。

随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这位市民指着樱桃摊解释道:进园的时候我说这多少钱一斤,他说十五,我问到园子里边摘多少钱,他说也十五,我说那我们就进园子摘,他说那你就进园子摘。

这话乍一听没什么问题,可问题就出在了当这位市民和他的朋友走出樱桃园缴费时,却被告知每个人还要再多交15元的进园费,本来这要求也不过分,可偏偏老板是事后要交钱的时候才说的,这位市民感觉自己受到了欺瞒,就和樱桃园老板理论了起来。

“不管是15也好20也罢,这个进园费是要明了的。”过路的人听明白了事情的经过也在一旁帮腔道,那位市民也点了点头,虽然很气愤,樱桃园老板的所作所为破坏了他原本的好心情,但他还是努力保持着好脾气,“对,他要说了,我可以进也可以选择不进,你不能就说是我摘完了,你告诉我还有十五块钱进园费,你哪怕预先说了,就是要进不进也是我的事。”对着樱桃园老板,这位市民语气还是十分气愤。“你这样要钱不可以,你要钱你要预先说知道不知道啊。”

可即使是这样,樱桃园老板还是没有听进去多少,只是对着一行人,态度蛮横地说了句“进园费来。”多少有点油盐不进的味道,感觉自己沟通不了,这位市民也放弃了继续理论的想法,“我把三十块钱给你,哪有这种事情。”

因为是一行人出来旅游,这位市民最后还是选择了息事宁人,可左思右想还是觉得心有不甘,就将这件事曝光了出来,也给其他打算来这摘樱桃的游客提个醒。

其实不管这位樱桃园老板是否故意隐瞒,都侵犯了这位市民的知情权,法律规定:“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,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,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。”

樱桃园老板想要多赚钱的想法可以理解,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更何况买卖双方,本来就是你来我往你情我愿的事情,樱桃园老板这样的骚操作,直接就上升到了消费欺诈,人家一行人出来摘樱桃就是来这消费的,为了体验采摘的乐趣,也不是不愿意多花些钱,可樱桃园老板不正面推销反而采用隐瞒费用这样的方式,直接坏了事,更加不利于樱桃园的长远发展,简直得不偿失。

别把自己的无知当成肆意敛财的方式,这样做,不仅不利于自己产业的长远发展,严重的更是惹上了法律,引火上身,没有人希望做一次性生意,回头客也正是这个意思。别因为自己的短视,为了一单买卖,坏了整个产业的经营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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